第2种观点: 连锁店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件,这样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减免管理费的优惠;5、从事饮食、化妆品等特殊行业的还要准备健康证件等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第二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二)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三)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四)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八)未经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九)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十)法律、行规禁止的其他行为。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什么1、办理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到工商大厅办理;2、提供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填写《个体户开业申请表》,签字,缴费;3、领取营业执照。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品牌开连锁店,需要办理连锁店注册登记。如果已经是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店,可以携带能够证明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等材料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另外,连锁经营合同应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等。【法律依据】:《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具备设立条件的连锁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不得以“连锁店”名义经营。连锁店的总部、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总部办理企业法人登记,配送中心和门店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营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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