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降息后房贷的计算方式如下:1、如果将要签订贷款合同的贷款人,可以按本次利率下调享受到利率优惠;2、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网站,就要以贷款合同为准。一、个人购房贷款需要的步骤有以下:1、购房人以及售房人向经办行来递交申请材料,并提出按揭贷款的申请;2、经审查同意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的,经办行与购房人要签订借款的合同,与售房人要签订元借款的合同;3、变更协议;4、办理产权以及抵押变更登记和保险;5、经办行将贷款的金额划至售房人的账户中,并通知售房人到银行来办理原贷款的结清手续;6、购房人根据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款;7、贷款结清后,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二、贷款申请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具体如下:1、身份证、军官证等;2、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所购房产原产权的证明资料、购房的合同、经售房人确认后的首付款收据;4、还款能力的证明资料。总之,银行降息后,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是否规定房贷利率随央行调整利率变动而变动。如果是固定利率,则一直以办理房贷时的利率为准。如果利率可调整,则会注明调整日期。一般银行规定次年1月生效或者约定固定日期。相关法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降息后房贷怎么计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第3种观点: “又降息了,每个月贷款又可以少还180元了。”降息当晚,一位朋友对记者笑言,虽然说180元对于他每个月要还贷的总额7000元来说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然而,在一次又一次降息的刺激下,确实越来越多人考虑起这个问题:现在是不是可以买房了?月供减少“毛毛雨”虽然楼市已经持续长达3年多,但一直到这个秋天,真正的寒流才袭来。随之而来的是,为了刺激经济发展,各地将在接下来几年大力发展廉租房和中低价商品房,这让整个楼市在2008年的秋冬都不活跃。然而,记者发现,近期越来越多的市民却有意考虑趁低入市。降价一直在继续,降息也是。双重压力之下,诱惑力也再次出现了。美联物业交易管理客服部经理沈赟算了一笔账,此次降息后,5年以上个人商业贷款利率下调1.08个百分点,由原来的7.20%下调至6.12%。假设一套二手物业总价为150万元,按贷款七成即贷款金额为105万元来算,如果贷款期限为20年,降息前月还款额为7595元,降息后为7522元,即每月只减少了73元。还没跌到最低?一位长期观察上海中心城区房价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春天的时候,南黄浦区地区的新盘开盘价为3万元平方米左右,然而,就在离这一楼盘仅500米左右的距离,上周开盘的某一新盘,成交价仅为2.1万元平方米,几乎为半年前价格的7折,“国人素来有追涨不追跌的心理,房价近期一直在跌,所以很多人事实上还是处于观望期。我个人也认为,现在这个时候的价格应该还没有到最低,最起码能够再跌几个月。”事实上,存在这个心态想法的人,目前不可谓不少。降息不如降价美联物业副总经理丁伟认为,国家通过近两个月的,已回到了2005年最初且疲软的时段。这次利率下调,已经不仅是国家采取扶持楼市的措施,而是更大层面刺激国民消费及投资的利好。“从房地产市场的受惠面来说,改善型买家有望成为此次降息的最大受利者,可以享受从7.2%下降到6.12%的贷款基准利率。而原先只有首套购房者才能享受原利率7.2%的7折优惠利率。”信义房屋分析师朱平平认为,即使本次降低贷款利率,仍无法缓解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压力。而就近日出台的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秩序将面临调整。就房产交易市场来看,她表示,虽然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在较长时间看仍属于刚性需求,但短期超过居民的承受能力的价格却是最大阻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信心。因此,降息远没有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大。有序的价格调整对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或将带来有益的影响,并有利于消除资本市场对行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观望。
Copyright © 2019- huatuoask.net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