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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部门管理农村危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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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找城乡规划建设局,在乡镇的话找乡的农房办;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的改建需要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改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 为了保障、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什么部门管理农村危房建设?

1.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什么部门管理农村危房建设?

1.农村建房由村民向本村村委会提出,经村委会审核后,提交乡镇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级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该内容由 徐一夫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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