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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再婚的夫妻而言,分配房产是离婚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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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是根据民法典,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房产分割涉及父母出资、婚前购买、按揭贷款方式等情况。原则上应均等分割,赠与未过户者不予分割。以父母名义购房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是指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该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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